从“通心”理论看“我与你”哲学

△马丁·布伯(1878年2月8日——1965年6月13日)


《我与你》这本书中,世界著名哲学家、神学家马丁·布伯非常深刻地论述了一种人与外界的关系。马丁·布伯的论述与“通心”理论有密切关系。下面简单说说。


一、如何理解“我-你”“我-它”关系?


马丁·布伯说:

人执持双重的态度,因之世界于他呈现为双重世界。

人言说双重的原初词,因之他必持双重态度。

原初词是双字而非单字。

其一是“我—你”。

其二是“我—它”。

在后者中,无需改变此原初词本身,便可用“他”和“她”这两者之一来替换“它”。

由此,人之“我”也是双重性的。

因为,原初词“我—你”中之“我”与原初词“我—它”中之“我”迥乎不同。

这并不是说:在原初词之外有独立存在物,前者只是指云后者;原初一词一旦流溢而出便玉成一种存在。

诵出原初词也就诵出了在。

一旦讲出了“你”,“我—你”中之“我”也就随之溢出。

一旦讲出了“它”,“我—它”中之“我”也就随之溢出。

原初词“我—你”只可能随纯全之在而说出。

原初词“我—它”绝不能随纯全之在而说出。

没有孑然独存的“我”,仅有原初词“我—你”中之“我”以及原初词“我—它”中之“我”。

当人言及“我”时,他必定意指二者之一。“我”一经道出,他所意指的那个“我”便即刻显现。同样,当他述及“你”或“它”时,也就讲出了这个或那个原初词中的“我”。

“我”存在即言及“我”。言及“我”即诵出这一或那一原初词。

称述一原初词之时,人便步入它且驻足于其间。

(马丁·布伯《我与你》,第1——2页,陈维纲译,三联书店,1986年)


这是马丁·布伯的名著《我与你》开头的话。


马丁·布伯用极其精练的语言,描述了两种基本的人的状态以及人际关系。当然,也要感谢译者陈维纲,他用文言文,精炼、精彩地表达了他对原文的理解。读了他的译文,使人甚至不用去想它是否精确地表达了原文,因为它十分清楚,足够使读者进入那深邃的哲学意境。尽管用的是诗意的语言,却仍然逻辑力量十足。


如果您正在看这篇文章,一时还不能够进入状态,不要着急,放松一点,慢慢地、细细地体会、品味。


马丁·布伯说:“原初词是双字而非单字”。


什么是“原初词”?所谓“原初词”应该是指人在成人之后,面临的不可回避的语言表达和心理状态问题。婴儿刚刚诞生在世界上之时,恐怕还只有“我-它”关系。原初词变成双字,意味着已经新增加了“我-你”关系。“原初词是双字而非单字”,其含义有人是活在关系之中,离开了关系,就不能够理解人。而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,即“我-它”关系和“我-你”关系。人有自由,必须对自己负责。必须做出选择。


马丁·布伯说,在两种不同的原初词中的“我”是不同的,这是什么意思呢?


布伯的意思是,活在世界上,有两种不同的生存方式:“我与你”的生存方式和“我与它”的生存方式。从通心理论来看,“我与你”的生存方式可以按照通心的黄金三要件分三个层面:


1、从生存态度来看,“我与你”是一种平等的态度,是把对方当作是和自己一样的人,愿意和对方通心。这相当于通心黄金三要件的“清晰自己”。

2、从交往的具体活动看,就是能够对对方进行换位体验,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上,体验到对方的情绪和状态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与之交往的对象,在我们的头脑中,最接近实际上的他

3、既然我们能够全然地感觉到对方的真实存在,我们就能够不断地以对方能够接受,甚至乐意接受的方式来影响对方,达成一种双赢的结果。


所谓“我与它”关系,是把对方看作自己活在世界上的工具,达到目的的手段,是非“通心”的关系。处于“我与它”关系中的人,是以自我为中心。


所谓“他一无所持。然他处于关系之中。” 是指在这“我-你”关系中的人,能够放空自己

(马丁·布伯《我与你》,第18页,陈维纲译,三联书店出版社,1987年。)


这清晰地表达了一种哲学观点和立场,一种看待人、对待人的态度和方式。这也是被称为“主体间性”的典型的表述。如果我们把“单字”看成是“主体性”的特征的话,那么“双字”就应该是“主体间性”的特征。“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。”人活在社会关系中。马丁·布伯所谓“原初词”的意思就是人一诞生在世界上,就必然与世界发生关系,必须要与世界进行对话。而这种关系,只有两种。不是“我-你”,就是“我-它”。人在进行对话的时候,要么是“我-你”的态度或者状态,要么是“我-它”的态度或者状态,二者必居其一。也就是说“没有孑然独存的‘我‘,仅有原初词‘我—你’中之‘我’以及原初词‘我—它’中之‘我’。”


所谓“我-你”的态度或者状态,是指我们把交往对象或者所处的环境看成是我们平等的、与我们共存的。所谓“我-它”的态度或者状态,是指我们把交往对象或者所处的环境看成是我们实现某种目的手段,它与我们的关系是不平等的,它们仅仅围绕我们的生存而存在。


马丁·布伯把“我与你”关系推广到人与其他生物的关系:

我凝视着一棵树,我可以把它看作为一幅图像:一束沉滞的光波或是衬有湛蓝、银白色调之背景的点点绿斑。

我可以把它视之为运动:密实胶结之木髓上奔流的脉动,根须的吸吮,枝叶的呼吸,与大地天穹不息交流或者微妙成本身。

我可以把它当作实例而划入某一类属,以研究它的特殊构造与生命形式。

我可以完全漠视它的实在,它的统一,而仅仅把它当作规律的表征……

我可以把它分解为永驻不易的数,分解为纯粹的数量关系。

在上述的一切情形中,树始终不过是我的对象,它有其空间位置,时间限度,性质特点,形态结构。

但是,我也能让发自本心的意志和慈悲情怀主宰自己,我凝神观照树,进入物我不分之关系中,此刻,它已不复为“它”,唯一性之伟力整个的统摄了我。

(马丁·布伯《我与你》,第21页,陈维纲译,三联书店出版社,1987年)


马丁·布伯认为,我们与树以及其它生物的关系也可以是“我与你”关系。在这里,马丁·布伯所说的“我与你”关系,与通心理论的“广义的通心”不谋而合。


“我-你”的意义不容置疑,但是“我-它”关系是否因此就没有意义了呢?如果有,它的意义是什么?在这个问题上,马丁·布伯似乎缺少论述。我认为,这要看个体的能量状态以及他当下的任务。当个体处于高能量状态的时候,他与外界有更多的“我-你”关系,当个体处于低能量状态的时候,他与外界的“我-你”关系减少,而“我-它”关系增加。


我们在一个时候,会与许多事物发生关系,我们必须分配注意。我们不可能同时与所有事物处于“我-你”关系。例如,此时此刻,我正坐在电脑旁边写作,我的注意力在我写作的内容上。我坐的椅子由于已经使用了好几年,已经微微有点摇晃,但还完全不足以让我有什么担心,如果它进一步摇晃厉害了,我可能就会关注它了,如果它本身是很贵重的话,我甚至就会仔细地体会一下它,和它“通心”了,也就是进入与它的“我-你”关系。


二、“我—你”与“通心”


我发现,用马丁·布伯的表达方式“我—你”、“我—它”,可以有助于说明我关于“通心”的思想。或者说,用我的“通心”的理论,可以更好地理解马丁·布伯的“我与你”哲学。


我们活在世界上,无时不刻都在与周围的世界发生关系。从我的“人的基本生存状态理论”来看,人有两种基本生存状态:独处、交往。

人在交往的时候不用说是在与世界发生关系,在独处的时候也是这样吗?


是的。


先说交往的时候吧。


我们与人交往,有三种基本的情况:纠缠、维持、通心。

当我们与人的交往是在纠缠或者维持时,我们诵出的原初词就是“我—它”。当我们与人的交往是在通心时,我们诵出的原初词就是“我—你”

在人际交往中,只有“通心”才是最好的状态。正如马丁·布伯说:“原初词‘我—你’只可能随纯全之在而说出。”

当我们能够与交往对象通心时,我们就是处于马丁·布伯所说的“纯全之在”。也就是说,我们此时的存在是本真的存在,是全然的存在,是没有被扭曲的存在。


为什么这样说呢?


当我们在交往时与人“通心”,我们诵出的原初词就是“我—你”。这个“你”,是说交往对象是与我们平等的、与我们一样的人。“我—你”中间的连号“-”非常重要,这就是说,在这种态度或者状态中,交往对象是与我们共存的。

我们在与他人交往时,如果是“我-它”,其关系就必然是纠缠,最多也只能够算“维持”。

大概您会问:难道在“我—它”的态度或者状态中,交往对象就不存在了吗?


严格说,的确如此。


当我们与人交往时,我们是在与自己关于对方人格的印象、概念交往。这个印象、概念可以是流动的,以对方为中心的,也可以是刻板的、固定的。只有前者才可能符合对方的实际情况,而后者只是我们自己的想象。

当我们在“我—它”的态度或者状态中时,真实的对方在我们的主观世界里并不存在,或者其主要的部分并不存在。我们的主观世界里,只是关于对方扭曲的印象。你交往的不是实际的那个他,您当然会与他纠缠了。

或者,打个比喻,当我们与人交往时,我们的心灵同时就变成了一面镜子。镜子有干净平整的镜子,也有不干净、不平整的镜子,前者可以真实地反映对方,而后者就不是了。


三、通心理论有没有说出“我-你”哲学不同的东西?


在一些世界小说名著中,有丰富的关于“我-你”关系的描述,例如《约翰·克利斯多夫》、《悲惨世界》、《简·爱》等,我很早就看过这些小说,并且为它们所感动。所以,一接触到“我-你”哲学,就很喜欢。


关于区别,我没有仔细比较,只是一点初步感觉。


1、从行为的层面看,通心理论在“通心”行为的操作层面提出“通心的黄金三要件”,而“我-你”哲学没有提出“我-你”关系的操作方法。

2、在与“上帝”“道”的关系上,通心理论指出了最大诫命的“爱上帝”的重要性,而“我-你”关系不过是圣经所说的“其次也相仿”的最大诫命之二之“爱人如己”。当然“我-你”哲学已经把它扩展到了人与外界的关系。“我-你”哲学没有点出这种关键。

3、“我-你”哲学没有指出纠缠的意义,即“我-它”关系的意义。而通心理论提出了。

4、由于通心理论发展出了一些精炼的理论要点,我们对于“我与你”关系也就可以有更详细的看法。例如,通心理论提出“通心者”与“通心对象”的划分问题,并且指出:在人际交往中, “通心者”“被通心者”(或称“通心对象”)的确定与划分,是清晰自己的立场所不可缺少的。这一划分可以从多方面来进行,但至少有两个基本的划分标准:


标准1:自然性的确定与划分

在一些人际交往、人际关系中,“通心者”和“被通心者”的角色是相对确定的、约定俗成的。在这些人际交往、人际关系中,某个角色自然就应该是“通心者”,而另外一方为“通心对象”。否则,这种关系就不能延续。例如,亲子关系中,母亲与婴儿的关系,母亲自然应该是通心者,婴儿自然应该是通心对象。如果母亲不做通心者,主动关心婴儿,注意婴儿的饮食、温暖,婴儿就可能很快就死去。婴儿一旦死去,这个母婴关系也就不复存在。所以说,一种情况的划分,是“自然性的确定与划分”。


标准2:目的性的确定与划分

在某次人际交往、某种人际关系中,如果有一方想达到某个目的,他就应该是通心者,而对方是通心对象。否则,他就不可能达到目的。例如,青年男女谈对象,一方愿意,一方不愿意,愿意的一方至少应该首先做“通心者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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