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人间关系终将解除吗?

——质疑远志明先生的一段话


美国著名华人牧师远志明发布微博:“人生在世离不开各种关系:血缘关系、利益关系、婚姻关系、情感关系、社会关系等等。中国人尤其以看重关系而闻名于世。但一个无情的事实是:人生最终会走到一点,在那里,人倾其一生建立起来的各种关系都会终止,只剩下一种可能的关系,就是人与神的关系。遗憾的是,很多人唯独没有建立起这一关系!”他举例:“我有一位朋友,是杰出的电脑工程师,42岁患脑瘤去世。一次我讲道之前,请他妻子作见证。她谈到自己如何在剧痛中突然意识到一切人间关系终将解除,又谈到她如何靠着与神的关系度过死阴的幽谷,并坚信这一关系、唯有这一关系将维持到永远!”


我对他的这些话有质疑。这位女士“在剧痛中突然意识到一切人间关系终将解除”,我的感觉是:在丈夫生在世时,他们之间是互相通心不够,有 纠缠,有芥蒂。一般夫妻关系、亲子关系都是这样。如果生前通心不够,一方去世之后,另外一方就会有怨恨、内疚、悔恨、遗憾等交织。关于这个问题,著名心理学家、整合学家肯·威尔伯的《恩宠与勇气》说得比较清楚。他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提供了一个反例。在肯·威尔伯与妻子崔娅一见钟情,但遗憾崔娅婚后不久就查出患了乳腺癌。他们随后经历了五年的与病魔抗争,期间共同成长,互相的通心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。崔娅去世前,无论是肯·威尔伯,还是崔娅,都非常坦然,崔娅安然离去,肯·威尔伯也没有什么剧痛。关键是,他们既做到了爱“上帝”(大道),又做到了真正的、通心的互爱(爱对方如己)。在崔娅去世后,肯·威尔伯发表了令许多人感动的自传《恩宠与勇气》,也继续和她进行交流(广义的通心)。


“爱上帝”当然非常重要,但“人生最终会走到一点,在那里,人倾其一生建立起来的各种关系都会终止”这说法,似乎不利人们面对现实关系。对“爱人如己”肯定不够。耶稣在 《新约》谈到的“最高诫命”是两条:一是爱上帝,二是爱人如己(或者译为“爱近人如己”),两条缺一不可。爱上帝、建立与上帝的关系不是空洞的,没有抽象的爱上帝、建立与上帝的关系。要真正做到爱上帝,除了终极关怀,还必须落实在人际关系中,以及爱人如己。这个“落实”至关重要,如果没有,“爱上帝”就成为了一句空话。所谓树高千尺不忘根。


要真正做到“爱人如己”,没有真正的“爱上帝(大道)”也是不行的。你的“爱”至少是不够通心的。你体会不到,更做不到“大爱不爱”。所谓“大爱不爱”说的就是,按照“大道”来处理人际关系,有时候会显得似乎太斩钉截铁,甚至冷酷无情。其实,这是真正有利于对方成长的。爱上帝,爱人如己,这两条是二而一的(在中国,这个“上帝”可以理解为“道”。在中国儒、释、道中,皆有类似“最高诫命”的表述。这个问题题目很大,我已经另外有文略微谈及。)当然,如果要把所谓的“人间关系的解除”定义为与死亡之人,不能够与活人进行交流,以及活人不能够再与去世的人交流,也何尝不可。但其效果值得怀疑,不利于人们的成长。

而且,按照不只是基督教的观点,人去世以后还有灵魂成长。灵魂与在世者的关系是仍然存在的。


我对基督教知道很少,仅仅提出来和大家讨论,欢迎指教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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